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技术知识

需要矿长或总工审批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事项清单,仅供参考。

发布时间: 2024-12-06 作者: 分享到:
二维码分享



序号

技术管理事项

审批要求

一规程三细则等规定要求

矿长

审批

总工程师审批

、地质保障

1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十二条: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2

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十一条:……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八十二条:掘进工作面设计前1个月,地测部门应提出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3

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十一条:……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八十四条:回采工作面形成后……并在10日内提出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4

井巷揭煤地质说明书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九条 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 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应经煤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开采

5

软岩条件下安全支护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6

施工组织设计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4.18: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工程处或项目部)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审批,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无上级主管单位的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三、通风、瓦斯防治

7

下行通风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应当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8

改变主要通风机特性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改变主要通风机转数、叶片角度或者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9

安全排放瓦斯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六条:……停风区中甲烷浓度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0

通风瓦斯日报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

11

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

12

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八条:……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施工设计相关文件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3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

14

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二十五条:……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m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煤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有关采掘区(队)……

15

突出煤层上山掘进专项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二十七条: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采用上山掘进时,上山坡度在25°~45°的,应当制定包括加强支护、减小巷道空顶距等内容的专项措施,并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

16

防突措施计划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三十七条:……防突措施计划及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安排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审批,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17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工作面预测布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四十八条: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审批并落实……工作面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应当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

18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五十六条:……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

19

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八十三条:突出煤层的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必须编制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防灭火

20

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四条:……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21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七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附录:……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22

选用反应型高分子材料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


《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四十条第六项:煤矿在井下煤岩体加固、充填密闭、喷涂堵漏风等施工中……确需选用反应型高分子材料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每次使用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核、报矿长批准。

23

惰性气体防火安全专项措施


《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六十六条:采用惰性气体防火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七)编制安全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4

防火密闭设计


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七十六条:……采用密闭防火时,应当编制密闭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六、防治水

25

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零七条:煤层顶、底板分布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轨道巷和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不受水害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对已经不具备石门隔离开采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6

放水试验设计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放水试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编制放水试验设计……其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27

井下物探设计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井下物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物探作业前,应当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目的等编写设计,设计时充分考虑控制精度,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28

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施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条: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巷道掘进前,地测部门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批。

29

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一条:工作面回采前……地测部门应当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回采……

30

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二条: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设计由地测部门提出,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按设计和措施进行探放水。

31

探放老空水设计、探查陷落柱探放水设计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三项: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探放老空水和钻孔水。老空和钻孔位置清楚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门探放水设计,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方可施工……

(三)探查陷落柱等垂向构造时……其探放水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32

注浆加固底板或者改造含水层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二项:煤层底板存在高承压岩溶含水层,且富水性强或者极强,采用井下探查、注浆加固底板或者改造含水层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应当编制注浆加固底板或者改造含水层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33

老空水分区管理设计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七条:煤矿应当根据老空水查明程度和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程度,对受老空水影响的煤层按威胁程度编制分区管理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34

疏放老空水设计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十条:疏放老空水时,应当由地测部门编制专门疏放水设计,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按设计实施……

35

限压循环放水措施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十二条:沿空掘进的下山巷道超前疏放相邻采空区积水的……可以实行限压(水压小于0.01MPa)循环放水,但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审批。

36

老空水分区管理设计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七条:煤矿应当根据老空水查明程度和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程度,对受老空水影响的煤层按威胁程度编制分区管理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七、电气

37

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电力电缆保护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二条:……确需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敷设电力电缆时,应当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监控

38

监控设备停止运行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一条:……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39

安全监控日报表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四条: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当监视监控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并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

九、露天煤矿

40

钻孔、爆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二十一条:露天煤矿钻孔、爆破作业必须编制钻孔、爆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应急救援

41

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


《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七十三条:……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

42

紧急避险设施设计


《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八条:……紧急避险设施的布局、类型、技术性能等具体设计,应当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免责声明:本官网所载内容仅供参考,读者不应单纯接受官网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应自主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本官网不对任何因使用本官网所载内容所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风险。

【全文完】

标签:

False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