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稳定运营的核心环节。2025版《煤矿安全规程》针对井下作业高频风险点,明确规定了需“每班执行”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覆盖矿井建设、瓦斯防控、设备运维、人员运输等关键领域的常态化管控体系。
通过对规程内容梳理,共筛选出13项需每班执行的工作,涉及第66条至第519条共计10个核心条款。这些工作既是预防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也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对提升煤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聚焦矿井基建阶段的井筒安全和设备稳定性,防范结构变形、设备故障等风险。
1.井筒安全观测(对应第66条):立井井筒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需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井帮变化情况,记录数据并及时处置异常。
2.抓岩机检查(对应第83条):建井期间使用抓岩机时,每班由专人检查1次连接件及钢丝绳,确保无松动、无磨损、无断裂风险。
针对煤矿高风险的瓦斯问题,按矿井瓦斯等级制定差异化检查标准,实现瓦斯浓度实时监控。
1.停掘工作面通风检查(对应第164条):停掘工作面需保持正常通风,每班检查风筒完好状况及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2.低瓦斯矿井气体检查(对应第201条):低瓦斯矿井有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人工检查1次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
3.高瓦斯矿井气体检查(对应第201条):高瓦斯矿井有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人工检查2次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
4.突出煤层矿井气体检查(对应第201条):突出煤层、有瓦斯喷出风险或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人工检查3次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
围绕井下人员运输设备的可靠性,通过班前检查和试验,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可控。
1.斜井卡轨乘人装置检查(对应第419条):每班运送人员前,检查人车连接装置、保险链、制动装置,先空载运行1次;同时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
2.平巷人车安全检查(对应第420条):每班发车前,检查平巷人车的连接装置、轮轴、车门(防护链)和车闸,确保部件完好。
覆盖提升设备、电气设备和火区管控,通过班前测试和日常巡检,防范机械故障和火灾风险。
1.提升机空载试验(对应第464条):每班升降人员前,提升机先空载运行1次,检查动作是否正常。
2.煤电钻保护装置试验(对应第489条):每班使用前,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确保漏电保护功能有效。
3.移动式电气设备检查(对应第519条):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职电工,检查移动式电气设备橡套电缆绝缘外皮,确认无破损。
4.火区启封后检查(对应第284条):启封火区后3天内,每班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情况,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
为确保每班工作落地见效,需严格遵守以下四项核心要求:
1.责任到人:每项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如瓦斯检查由专职瓦斯检查工负责,电气检查由持证电工执行,避免责任推诿。
2.频次达标:严格按规程规定频次执行,不得减少检查次数。例如高瓦斯矿井甲烷检查每班不少于2次,突出煤层矿井不少于3次。
3.记录完整:建立每班工作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内容、结果、问题及处置措施,所有记录需签字确认,便于追溯。
4.问题闭环:发现隐患立即处置,无法当场解决的,立即停止相关作业、撤出人员,并上报矿调度室,跟踪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2025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13项每班工作,是煤矿现场安全管理的“基础清单”,覆盖了从基建到生产、从设备到人员的全流程风险点。各煤矿企业需将这些工作纳入班组日常管理,通过培训强化员工执行意识,通过考核确保工作质量,通过监督防范形式主义,切实将规程要求转化为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为煤矿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说明:1. 检查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需在备注栏说明具体问题及处置措施;2. 每日每班填写完毕后,责任人及班组长需签字确认;3. 本记录表需按班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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