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监察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做好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生产一线人员岗位作业,有效遏制“三违”行为发生,2023年12月25日,集团公司安全科副科长蔡少朋(二级建造师、采矿工程师)等对集团公司所属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村矿业项目部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的重点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矿山灾害防治等四个方面,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法定安全生产职责;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排水、防灭火、采空区重大风险隐患防范管控重点;非煤矿山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新成果和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进行了讲解。集团公司总工办安全科对项目部生产现场进行了详细检查:包括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健康体检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责任制度、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购买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陪同集团检查人员对项目运输、通风、排水、供配电系统进行系统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以整改指令的方式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确保采掘安全生产、稳定顺利进行。培训会要求各项目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切实做好项目部日常的各项工作。
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项目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