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发布时间: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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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前,未探明采空区和溶洞,或者未按设计处理对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采空区和溶洞。(三)未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者最终边坡台阶高度超过设计高度。(五)开采或者破坏设计要求保留的矿(岩)柱或者挂帮矿体。(六)未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2.高度200米及以上的排土场边坡未建立边坡稳定监测系统;3.关闭、破坏监测系统或者隐瞒、篡改、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2.坡体前缘坡脚处出现上隆(凸起)现象,后缘的裂缝急剧扩展;3.位移观测资料显示的水平位移量或者垂直位移量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1.在平均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未按设计采取安全措施;2.排土场总堆置高度2倍范围以内有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设计采取安全措施;*免责声明:本官网所载内容仅供参考,读者不应单纯接受官网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应自主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本官网不对任何因使用本官网所载内容所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