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钻前,先送水、后开钻;停钻时,先停钻、后停水,以防卡钻、糊钻造成事故。
(5)在接钻杆时,要认真检查钻杆是否被泥矸堵塞,内外丝扣是否磨损严重,有无变形,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6)若钻头进入煤层顶底板,达不到设计孔深的2/3时,要报废该孔,另选适当位置,调整角度,重新开孔。
(7)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用清水冲孔,排净孔内煤粉,临时停钻时,要将钻头提离孔底5m,以防卡钻。
(8)打钻时,施工人员的衣襟、袖口、灯带、灯线、裤管要扎紧,以防被钻具缠住伤人。
(9)煤粉监测孔施工完后,必须将排出的煤粉用水洒湿,并对煤粉孔附近的巷道壁进行冲刷。
2、注水安全技术措施:
(1)注水前,要先安装好注水设备,采用封孔器封孔,并保证不漏水。
(2)注水前,每个孔压力表、流量表要齐全,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小班记录。
(3)当流量表不在显示进水量后,稳定2小时后方可停止注水。
(4)为保证注水超前距5-15m,可采用多孔联合注水方式。
3、卸压爆破时,严禁在警戒线内从事与冲击地压解危无关的工作。爆破卸压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三保险”、“三连锁”制度及各项放炮管理制度。放炮时,躲炮半径不小于150m,躲炮时间不小于30min,并悬挂躲炮标志牌,在躲炮半径上,对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都必须设置放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守。
4、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域标注在平面图上,并在现场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建立警告牌。注明:“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始(终)点,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并对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有关人员进行冲击地压的知识教育,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条件、前兆等基础知识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
5、人员在工作地点打眼前,必须先检查支架、顶板的完好情况,摘除危岩悬矸,再进行煤粉监测工作,严禁利用残眼打煤粉孔。
6、采用合理的综采放顶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保证采空区顶板充分冒落,不留悬顶。
7、冲击地压煤层危险区采煤时,严格控制工作面推进速度,每班不超过4循环。
8、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得小于50m,并拴全防倒绳。
9、工作面综采支架必须使用大流量阀,两巷超前支护必须使用中流量或大流量三用阀。工作面前方150m冲击影响范围内,必须保证:
(1)巷道断面不小于原设计70%。
(2)不存放闲置设备和物料。
(3)正常使用的设备及开关必须生根固定。
10、冲击地压危险区限定最少的生产人员,无关人员禁止停留。
11、冲击地压危险区机械设备固定,使用40T链条逐件固定在帮部底脚锚杆上,并拉紧,不得松动,材料存放要捆扎固定。
12、工作面开采过程中必须进行顶板来压预测预报。
13、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的报告程序:
(1)当井下发现冲击地压事故预兆,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时,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利用最近的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并通知附近受灾害威胁地点人员撤离。
(2)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发生事故地点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集团公司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发生破坏性冲击地压后,立即让发生冲击地点人员撤至安全地带,通知附近相关各施工地点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以防治连续冲击地压的发生。有关人员必须在5-6h后,确认不再发生冲击危险时,由专业人员及安监人员先进入冲击地点探明情况后,确定无冲击危险时方可进入事故地点,进行修复、加固支架等工作。并由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组负责进行现场调查,填报冲击地压记录卡。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每次发生冲击地压后,必须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好发生前的征兆、发生经过、有关数据以及破坏情况,填写冲击地压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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